生活常州》近日获悉,建设和监察部门将联手建立《常州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名录》建立后,涉及政府的投资工程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从《名录》中选取,此举对规范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行为将起到积极作用。 \r\n 据了解,申请加入《名录》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具有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所规定的机构、人员及业绩要求,招标代理资质处于有效期内;二是申请前两年内在常州市行政区域内有相应的工程代理业绩;三是申请前两年以来的代理工作认真负责,社会反响良好,从业人员基本稳定。申请加入《名录》前两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一是违法、违规及违反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受到相关部门处罚;二是代理工作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引起不良后果;三是违规承接场外交易的招标代理业务。 \r\n 有关人士表示,此举对于保证常州市政府投资工程代理工作质量,规范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行为,提高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工作水平具有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