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杏花岭区东山生态建设开始招投标工作。为了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的“少花钱、多办事,花小钱、办大事,公正、透明、办好事”的原则,搞好众目所瞩的招投标工作,由杏花岭区人大、政协、纪检、审计、农业等部门人员组成的“杏花岭区东山生态建设领导组招投标组”,通过“山西省招投标网”发布公告进行项目招投标工作。 \r\n 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值得一提的是:为了精选到有实力的投标施工公司,“杏花岭区东山生态建设领导组招投标组”特地制定了一条“苛刻”的条件:中标公司在施工时,必须垫资50%的工程款,待工程到一定进度后再结算。“吹落黄沙始见金”,在招标过程中,27家公司报名投标,经筛选后6家公司进行竞标,最后有两家具备施工资质和实力的绿化施工公司中标,招投标工作顺利完成。 \r\n 从1月28日在“山西省招投标网”上向国内公开招标,到开标、评标,再到合同谈判、签约,紧紧张张的31天,真正做到了公开、公正、合法、透明。“杏花岭区东山生态建设领导组招投标组”负责人感慨地说:“首批工程招投标工作如此顺利,最主要的原因是区里领导没有一个为投标公司打招呼的,只要求我们按原则操作。作为招投标组的工作人员,深知这些工程款都来之不易,为了保质保量完成这项利民工程,每花一分钱我们都得把好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