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宋伟光)日前,广东湛江市财政拨款投资建设的工程施工投标实行资格预审制度,今年度凡市财政拨款投资建设工程原则上从已经确定的91个通过资格预审的企业中选择承包人,符合资格入选的企业如果发生不守合同、不讲信誉情况将被清出该市,三年内不能进招投标市场。 \r\n \r\n 近几年来,该市在招投标市场上不断进行改革,在评标场地等硬件建设,以及完善标书、充实专家库、改革评标办法等软件建设上都进行大量的改革创新,使该市“招投标阳光工程”成为全国学习的榜样。然而,该市招投标市场也和全国一样遇到场外围标等问题的困扰,一些经济、技术能力低,企业信誉度不高,不能很好履行合同合约的企业,依靠挂靠买标等办法取得工程建设权,使工程质量和企业责任难以保证。为此,近两年来,在该市政府的积极牵头下,建设、纪委、监察等部门的不懈研究和探讨,从今年开始启用这种新的招投标办法。 \r\n \r\n 据了解,去年底该市对申请参加财政拨款投资建设工程施工投标的企业,进行严格的企业资质、业绩、工商税务登记、信贷信用记录等预审,对符合条件的91个企业按类别及资质等级编入2010年度《资格名录》,凡市政府财政性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基础设施、房屋建筑、市政园林等施工工程(省规定的省以上机构统一组织招标的工程和特殊工程除外),建设单位原则上应当从《资格名录》中选择投标人(承包人);承包人需要实施工程分包的,总承包单位应从《资格名录》中选择分包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