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花费大量精力参与投标,但开标后却发现中标的公司和招标公司“弄虚作假”,中标的浙江大丰公司并不够投标的资格,且一同参与投标的2家公司还有“陪标”的嫌疑。 \r\n 被“愚弄”了的北京星光影视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光公司)认为中国电子系统工程总公司、惠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和浙江大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丰公司)串通投标,将这4家公司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确认中标结果无效,四被告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万元。 \r\n 记者上午获悉,丰台法院已经受理了该案。 \r\n 据悉,此案系今年本市首例串通投标纠纷案件,也是丰台法院知识产权庭自2007年3月成立以来受理的首例串通投标纠纷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