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浙江省积极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环境,既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行为,又节省了大量国有资金。2009年1月至9月,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累计完成招标项目235个,标段数756个,中标合同总价320.77亿元,节省资金61.79亿元。 \r\n 健全体制 打造防腐平台 \r\n 浙江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统一管理”的基本思路,进一步从改革招投标监管体制入手,在全省普遍建立“一委一办一中心”。一委,即招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招投标活动的宏观管理,履行领导和协调职能;一办,即招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招投标工作的协调和日常管理;一中心,即招投标中心,负责办理交易事务。目前该省11个市、72个县(市、区)和1051个乡镇(街道)已全部建成统一的招投标中心。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和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也建立完成。省、市、县、乡四级统一招投标平台网络体系基本形成。 \r\n 在打造招投标平台的基础上,浙江省还充分发挥科技优势,积极推进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在杭州市招投标中心,监控系统对每个项目都设定了30个监督指标和规则,并将实时采集的相关数据与设定指标进行对比,一旦发现“非常态”信息,系统会立刻生成红色预警或提示。目前,全省49家省级部门和11个市的电子监察系统已全部建设完成,全省有90%以上的市、县(市、区)完成与省电子监察系统联网。 \r\n 健全的体制大大节约了人力物力,提高了监管效能,有效遏制了招投标领域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