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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抢夺撕毁他人标书


 发布时间: 2017-05-26     

  原来是害怕围标不成功,3名男子领刑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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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裴某某本来不具备工程资质,却挂靠多家公司进行围标。当其在获悉有其他公司参与竞标时,竟指使儿子等人抢夺撕毁他人的投标文件。近日,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以串通投标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裴某某、孙某、裴某相应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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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上半年,有一笔贷款将用于蚌埠周边一县的城西道路及配套雨水管道工程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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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裴某某得知此项工程即将向社会公开招标后,找到时任投资公司经理董某(另案处理)等人,欲承建该项工程。为便于裴某某投标成功,董某等人根据裴某某的要求,通过与其他部门协调,调整了参与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裴某某为竞标成功,先后与其儿子裴某联系挂靠五建公司等七家公司,以“围标”的方式参与该项工程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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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6月29日,被告人裴某某得知浙江省暨阳建设集团公司亦参与城西道路工程的投标,遂与裴某、孙某商议,由孙某安排人于次日至投标地点,将暨阳建设集团公司标书撕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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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经审理认为:裴某某、裴某违反法律规定,三被告人行为既侵犯了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也侵犯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自由交易和公平竞争秩序,属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串通投标罪。闻晓红向贤峰(合肥在线-江淮晨报 闻晓红向贤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