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近日部署2010年政府采购工作,强调今年要重点解决法律操作性不强以及制度缺失问题。 \r\n 六年酝酿、数易其稿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前不久由国务院法制办向全社会征求意见。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指出,财政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推动出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并做好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衔接,解决具体执行中无法律规定或有法律规定但操作性不强的问题。 \r\n 就规章层面,财政部今年要研究制定政府采购违法行为处罚处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办法、非招标方式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规章,解决制度缺失问题。 \r\n 同时,要推动出台新修订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做好《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修订工作,使政府采购活动不断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 \r\n 近年来,被称之为阳光采购的政府采购在财政预决算中的比重逐年增加,数量也越来越大。来自财政部的数据显示,仅2006年,全国实际政府采购预算就高达4122亿元。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