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九部委《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发改法规[2009]1361号)要求,强化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同是也是按照《江苏省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立法调研工作安排,2009年8月上旬,省发改委组织省级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赴山西和宁夏进行考察。从整个招投标交易规模和市场发育程度来说,这二个省(区)与我省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但当地招投标行政监管工作仍然有一些亮点,值得我们学习。他们在招投标活动监管方面的有益探索、成功做法与宝贵经验,使我们开阔了眼界,受到了启发。现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r\n 一、强化招投标制度建设 \r\n 2003年4月,山西省发改委着手组织起草《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并于2005年9月底经省人大审议通过。该条例的特色:一是明确了各行政监督部门的职责分工;二是明确了组建全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应当在全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抽取评标专家;三是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为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制定开标时间和地点。2006年,经省政府审定,出台了《山西省评标专家库及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与规范标准规定》。山西省发改委还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标公告发布工作的通知》。2009年2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3月发布的办法同时废止。该办法的特色:一是细化了各行政监督部门的职责分工;二是明确规定自治区、设区的市和有条件的县设立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必须到交易服务中心进行招投标交易活动,并明确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是政府建立的无偿提供公共服务的专门机构,其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还规定了交易服务中心的具体职责和有关禁止事项;三是规定评标专家从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009年7月,宁夏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这些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和监督管理行为发挥了积极而有效的作用。 \r\n 二、建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协调机制 \r\n 招投标行政监督管理一直存在着所谓“九龙治水”的局面,行政监管部门之间如果不能做到规则统一和协调一致,必然会产生监管的死角与盲点。经过多年的监管实践,山西与宁夏二地的相关部门对这一问题都有了十分清醒的认识,纷纷建立了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协调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共同会商招标投标工作的重大事项,统一规则、统一行动,形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方面的合力,有效解决招投标行政监督过程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r\n 三、组建全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 \r\n 山西与宁夏两省(区)在整合行业部门和较大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库的基础上,通过征集评标专家人选,研究确定专家分类标准,培训专家,开发评标专家抽取软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等,目前全省(区)综合性评标专家库都已投入使用。山西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的专家已达3500人,分设38个一级专业,497个二、三级专业,基本能够满足招标项目抽取的需要。评标专家库在经委、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和11个省辖市都设置了抽取终端。宁夏则要求重点建设项目、政府投资项目、政策性贷款和政府融资项目,必须在省统一的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库的建立与强制性的使用,对当地的招投标监管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r\n 四、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r\n 山西省根据10部委《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的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在省级行业监督部门分别建立了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平台,原则上实行了互认互用,使失信企业和个人“一处受罚,处处受制”,力求改变违法违规成本过低的状况。宁夏也规定招投标领域中的违法违规现象由相关的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并在宁夏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用平台上曝光,1—3年内自治区各类建设项目业主不得再接受其投标。宁夏自治区的综合交易服务中心也建立了招标人、投标人、专家评委的信誉档案,定期向社会公布,增强招标投标工作的透明度。 \r\n 五、严格核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 \r\n 山西、宁夏二省(区)发展改革委对依法必须招标的特别是政府出资的工程建设项目,认真把好核准招标事项关,对不招标、自行招标和邀请招标的申请,逐项审理,严格控制,依法出具核准意见。在招标事项核准中,对于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还提出了必须选取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的要求。同时,他们还将核准事项的信息在本委门户网站和指定媒介上公布,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以便社会监督和行政监督。 \r\n 六、建立统一的提供无偿服务的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r\n 宁夏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是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隶属于宁夏招标管理服务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成立于2008年12月。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设有信息发布大厅、总监控室、三个开标厅、六个评标厅、一个电子评标厅、评标专家抽取室、询标室和电子档案室等功能区,建筑面积为1700平方米。具备先进的网络系统,全程电子视音频监控系统、专家抽取语音通知系统、电子评标系统以及综合配套服务功能,可以为各类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以及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全程化、一站式服务。作为自治区统一的招标投标有形市场,区内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政府采购活动必须在交易中心内进行,不收取任何交易费用,中心的运行费用列入政府财政预算。通过8个月的试运行,各方面对中心的交易服务工作表示满意。 \r\n 七、成立招标投标协会的情况 \r\n 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成立于2006年6月。协会成立后,在省发展改革委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倡导会员单位签订行业自律协议,开展交流活动,凝聚力越来越强,现有会员单位200多家。省发展改革委委托协会协助做好五方面工作:一是招投标指定网站的运行管理和维护;二是评标专家的征集、培训、考核与管理;三是评标专家抽取的日常工作;四是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认定的初审;五是招标师考试培训工作。他们的初衷是希望协会在承担好这些任务的同时,切切实实成为企业与行政监督部门之间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r\n 八、几点启示 \r\n 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千头万绪,在监管力量有限的情况下,抓什么、怎么抓、采取哪些有效措施,需要我们行政监督部门认真考虑和研究。通过此次考察,大家都有所收获、有所启发。 \r\n 第一,抓制度建设。目前制度建设上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制度盲点,尽管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已经很多,但是招标投标活动中仍然有诸多问题缺乏恰当的制度规范进行约束;二是规则不统一,尽管有招标投标法的法律基础,但是不少地方和行业从管理需要出发,制定出一些有悖于法律基础的文件规定。因此,制定制度规则时,既要结合实际,增强针对性,消灭制度盲点;又要遵从《招标投标法》,在坚持规则统一的基础上体现地方特色。制定并颁布《江苏省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是今年省政府立法工作任务之一,各行政监督部门要齐心合力,加快立法工作进度,抓紧修改完善,争取年内颁布实施。此外,要加强部门之间在起草有关招标投标规范性文件时的沟通协调,涉及重要问题、共性问题的,应当采取相关部门联合印发或者报政府转发的形式发布。 \r\n 第二,抓突出问题、关键环节和重点监管对象。当前招投标领域的突出问题是虚假招标、围标、串标、借用资质等顽症,关键环节是招标文件的编制和评标,重点监管对象是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要按照国家和省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强化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监督管理,严格核准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范围及内容、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对其招标文件、资审结果和评标报告进行备案审查,确保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采取必要措施,严厉打击虚假招标、围标、串标、借用资质等行为。加强对评标专家以及评标专家库的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的评标专家必须从省有关部门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省各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评标专家动态管理,对评标专家的业务能力、个人信用、参加评标和培训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结果记入专家信用档案,作为专家选聘的依据。对评标专家在评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由有关部门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禁止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评标活动、暂停或取消评标专家资格且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评标专家等处罚。推进建立全省统一的综合性评标专家库,实现评标专家资源共享。此外,还要建立健全信用监督、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按照统一规则、分步实施的思路,结合行业特点,逐步建立全省统一的招标投标信用体系。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建立健全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的招标投标信用档案,定期进行信用评价,及时予以公布,实现有关信息互联互通和互认共用。落实招标投标违法记录公告制度,促进市场主体自律意识的提高。在中国招投标网和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设立“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栏”,加大违法行为披露力度。各有关监督部门应及时将本行业、本系统有关招标投标的行政处罚决定和有关当事人不良行为的记录信息,在本省统一的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平台上公告,并在企业资质、个人执业资格、市场准入等方面采取限制措施,有效提高违法成本,真正起到失信惩戒和警示作用。 \r\n 第三,抓市场建设。宁夏设立统一的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必须到交易服务中心进行招投标交易活动,并明确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是政府建立的无偿提供公共服务的专门机构,其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做法,非常值得我们借鉴,符合国家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中“整合利用好各类有形市场资源,建立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的要求。“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完全可以借鉴宁夏的成功经验和做法,逐步对现有的各类有形市场进行资源整合和规范。 \r\n 第四,抓招投标行业协会。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1个省(市)成立了省级招标投标协会。行业协会致力于维护招标投标行业整体利益,在行业服务、协调、自律、维权、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以及完善制度建设方面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是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我省也要加快步伐,积极做好成立省级招标投标协会的筹备工作。 \r\n(江苏省发改委法规处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