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大项目建设年”活动和市建委关于服务好重大项目及重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近日,市招标办以帮助建设单位解难题为切入点,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为重大项目搞好招标投标服务的实施意见》,深化招投标服务,提高招投标服务效率,促进和保障全市重大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r\n \r\n 一是明确重大建设项目,做好重点保障服务。根据市政府《关于公布日照市2009年重大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自2009年起,将确定的山东亚太森博浆纸有限公司扩建阔叶木硫酸盐商品浆项目、威亚汽车发动机项目、青岛啤酒(日照)有限公司整体搬迁改造项目、日照游泳馆、沿海阳光海岸整治工程、城市规划展览馆等138项重大项目,列为重点服务保障工程。加强与市建委大项目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与项目投资人的协调配合,主动及时为重大项目提供重点保障服务。 \r\n \r\n 二是优化办事流程,强化服务措施。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明确工作职责,优化办事流程,限定办事期限,履行服务承诺,严格执行首问首接负责制、完整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工作“AB”角等服务制度,对重大项目优先办理有关事项,简化各项办事环节,在提高工作效率上争时间,在提高工作质量上促服务,进一步缩短办事周期。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全市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顺利开展,为重大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的公共服务软环境。 \r\n \r\n 三是提供中介执业信息,把好招标代理委托关。重大项目招标,招标人应通过比选的方式选择社会信誉好、代理业绩优、服务质量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其提供工程咨询、项目管理、招标代理等服务。不断加强全市执业招标代理机构诚信档案管理,完善不良行为公示制度,让招标人随时了解招标代理市场情况,掌握第一手真实准确资料,为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当好参谋。严格招标代理市场准入及清出制度,加强代理行业教育培训,规范招标代理市场秩序,积极引导全市招标代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r\n \r\n 四是严格“一个规范”,实现“两个提高”。“一个规范”,即规范建设各方主体的行为,提供优质服务的前提是项目主体及相关责任人行为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两个提高”,即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和监管人员素质。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自觉履行各自法定职责,监管和服务机构在严格监管的同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一步做好服务文章,强化服务意识,确保优质服务,打造最优的投资环境。 \r\n \r\n 《意见》中还附加了“重大项目招标备案需提供基本资料”“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简要流程”及“日照市2009年部分重大项目招标服务责任落实分解表(市区)”。据了解,该《意见》将发至各个建设单位,以便为其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