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各部门集中修订《江苏省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办法》(草案)
2009年6月1日至6月2日,我省发改委、经贸委、财政厅、建设厅、交通厅、水利厅、外经贸厅、审计厅、监察厅和省政府法制办的相关负责同志对拟议中的《江苏省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办法》(草案)进行了集中修改。在对目前招标投标监管过程中出现的空白进行了认真地分析研究的基础上,与会各方集思广义,认真地对《草案》进行了梳理。使《草案》的针对性更强、语言表述更精准、法律框架更完善。为《草案》能够在今年出台奠定了稳固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