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 \r\n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r\n \r\n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考试管理部门,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 \r\n 根据国家人事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6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09〕16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09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30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2009年度重庆市人事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渝人办〔2008〕114号)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2009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r\n 一、报名时间 \r\n 2009年6月9日—7月2日。 \r\n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r\n 10月31日 9:00─11:30 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 \r\n 14:00─16:30 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 \r\n 11月1日 9:00─11:30 招标采购专业实务 \r\n 14:00─17:00 招标采购案例分析 \r\n 三、报考条件 \r\n ㈠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 \r\n 1.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4年; \r\n 2.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3年; \r\n 3.取得含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2年; \r\n 4.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1年; \r\n 5.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1年; \r\n 6.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上述学历或者学位的,其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2年。 \r\n ㈡ 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教育部门承认的规定学历;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工作时间的连续计算,其截止时间为2009年年底。 \r\n 四、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专业、类别、科目代码表: \r\n\r\n \r\n \r\n \r\n \r\n 专业 \r\n 名称 \r\n | \r\n \r\n 专业 \r\n 代码 \r\n | \r\n \r\n 类 别 \r\n | \r\n \r\n 类别 \r\n 代码 \r\n | \r\n \r\n 科目名称 \r\n | \r\n \r\n 科目 \r\n 代码 \r\n | \r\n \r\n \r\n \r\n 39.招标师 \r\n 职业水平 \r\n 考试 \r\n | \r\n \r\n 01 \r\n | \r\n \r\n 全科类 \r\n | \r\n \r\n 4 \r\n | \r\n \r\n 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 \r\n | \r\n \r\n 1 \r\n | \r\n \r\n \r\n \r\n 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 \r\n | \r\n \r\n 2 \r\n | \r\n \r\n \r\n \r\n 招标采购专业实务 \r\n | \r\n \r\n 3 \r\n | \r\n \r\n \r\n \r\n 招标采购案例分析 \r\n | \r\n \r\n 4 \r\n | \r\n \r\n \r\n \r\n \r\n 五、报名程序和要求 \r\n 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是首次开考,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不到报名点进行现场摄像报名。应试人员登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原重庆人事人才网www.cqpa.gov.cn点击主页上“各类考试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 \r\n ㈠ 提交报考信息。应试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信息。报名时,应试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文件及报名系统中相关帮助文档,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选择参加考试专业、科目(应试人员通过审核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应试人员报名考试、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号)。 \r\n ㈡ 初审报考资格。考试审核部门根据应试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个人资料(姓名、性别、照片、有效身份证号、工作单位、相关工作年限、学历、所学专业、毕业时间、电话、报考专业、科目),对照报考文件中的条件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应试人员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咨询电话:86868811、86868821、86868815。 \r\n ㈢ 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应试人员请于填报报名信息2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和不完整可按提示及时进行修改,重新接受资格初审。 \r\n ㈣ 网上缴费。应试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规定时间内(6月9日-7月5日)进行网上缴费,《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5元,《招标采购专业实务》、《招标采购案例分析》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80元,收取考试成绩滚动档案管理费2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应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缴费的具体程序按报名系统中提示的文件“网上支付说明”规定进行。 \r\n ㈤ 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请于10月22日至31日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原重庆人事人才网www.cqpa.gov.cn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在考试当天应试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在规定时间内不打印本人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试人员自负。) \r\n ㈥ 成绩查询及证书办理。应试人员在考试结束后2个月左右,可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原重庆人事人才网www.cqpa.gov.cn查询成绩。成绩合格人员点击“人事考试”栏目,查看《职称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证时间表》中的办证时间,按《办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须知》的要求及考务文件规定条件的相关证件材料及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前往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后办理资格证书。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室。) \r\n ㈦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及相关材料的应试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成绩,如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的并由发证机关收回证书。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 \r\n 六、考场设置 \r\n 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置考场。考生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r\n 七、教材征订 \r\n 教材和考试大纲的征订由重庆市招标投标协会负责。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泥塝黄龙路18号,联系人:肖畅、屈伸,联系电话:67083985、67085730。 \r\n 八、其它要求事项 \r\n ㈠ 考试成绩管理,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为滚动考试,滚动周期为两个考试年度,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r\n ㈡ 《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和《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招标采购专业实务》科目既有客观题,也有主观题;《招标采购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 \r\n ㈢ 《招标采购专业实务》和《招标采购案例分析》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使用专用答题卡。 \r\n ㈣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用于主观题作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r\n ㈤ 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考试管理部门收到文件后,应及时转发和宣传,积极做好考生网上报名工作。\r\n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r\n 二○○九年六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