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86号文[《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深府200886号)]实施一年以来,深圳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甩掉包袱,轻装上阵,积极进行制度创新,有效保障了招标投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体现出深圳建筑市场招标投标制度的透明与高效,使其始终立于全国领先地位。 \r\n 创新一:选择合适评标方法 \r\n 86号文件实施一年以来,截至目前,建设工程报建项目总数量为861个,其中施工类的项目为657个,监理类的项目为204个。采用资格后审的项目为403个,占施工类项目总数的61%,采用抽签定标法的项目为458个,占总数的53%,施工类采用综合评估法的项目为122个,占总数的19%,监理类采用综合评估法为51个,占监理类总数的25%。绝大多数项目都能根据自己的工程特点选择适合的评标方法,尽最大努力实现“三公”原则,达到择优的目标。 \r\n 创新二:资格后审打击围串标 \r\n 86号文件实施一年以来,我市建设工程报建项目中资格后审的项目共403项。上述项目采用资格候审方式招标后,不再设报名环节及招标会环节,投标人“自行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下载招标文件(含图纸、工程量清单等)以及补遗文件。实行在网上不署名答疑,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采用这种方式,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在截标前并无接触的机会,从根本上杜绝了投标人围标串标的现象,有力的维护了我市建筑市场的公平、公正形象。 \r\n 创新三:招标制度不断完善 \r\n 据统计,从2008年6月86号文实施后至2009年3月,完成的勘察设计、货物采购和其他服务类招投标的项目共665项,比去年同期增长89.5%;中标价总计96.60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3.1%。 \r\n 交易中心起草了《深圳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该《实施细则》于2008年8月5日起开始施行,并编写了《深圳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初稿)》,并根据设计项目分类,分为《深圳市建筑设计招标文件》、《深圳市建设工程市政设计招标文件》、《概念性设计竞赛招标公告》三个示范文本。《实施细则》及《示范文本》对我市勘察设计项目招投标工作起到了较强的指导作用,为有形建筑市场的进一步规范有着重要意义。 \r\n 创新四:工程设计招投标公示 \r\n 为增强我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的透明度,完善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的民主决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工作的公开、民主、高效、廉洁,交易中心决定建立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公示制度,并制订《深圳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公示办法》。该《公示办法》对设计招标投标的各个流程,包括合格投标人公示、评标专家公示、评标结果公示、中标方案(中标人)公示等的公示内容、时间、方式、实施单位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r\n 创新五:聘香港专家充实专家库 \r\n 于2007年11月首次从香港地铁公司引进第一批91名香港专家进入评标专家库,成为深圳地铁设备采购项目的评标专家。 \r\n 为进一步提高评标质量、提升评标专家素质与水平,2009年3月交易中心组建成立深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顾问委员会、咨询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发挥专家智囊作用,形成多种形式咨询决策机制。专家咨询制度的建立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技术支撑,同时为有形建筑市场的发展提供了前瞻性的技术指导。 \r\n 创新六:国内领先电子交易平台 \r\n 交易中心没有满足于现有成绩,而是不断深化技术创新,今年又打造了处于国内领先地位的网上交易平台,全面实现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全过程的无纸化和网络化,开创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新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