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记者练情情)在医疗设备采购招标的过程中帮助他人,事后收取9万元好处费,省妇幼保健医院设备科原科长张某在越秀法院出庭受审。 \r\n 张某现年47岁,广州人,原为广东省妇幼保健医院担任设备科科长。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至2007年期间,张某在广东省妇幼保健医院担任设备科副科长、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两次收取了某公司法人代表罗某的贿赂,一次是2006年在家中收取了3万元,一次是2007年底在医院附近收取了6万元。 \r\n 2008年12月25日,张某接到检察机关要求协助调查的电话,被问及是否有过违法行为。随后,张某主动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记者从庭审中得知,张某起初交代的受贿金额远远大于9万元,有50多万元之多。当公诉人询问其为何自首时交代的数额更多,张某回答说是将一些借债也一并交代了。 \r\n 行贿人罗某的证言称,在采购投标过程中需要张某帮忙,比如要求对方早点发放货款,或者要求张某不要修改设备的参数。 \r\n 庭审中,张某回答问题很简洁,最后陈述阶段则花了数分钟进行忏悔:“我怀着复杂的心情坐在这里……”公诉人建议法官考虑张某的自首情节和认罪态度,酌情从轻判决。 \r\n 据悉,此案将择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