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招标历来牵动各企业的神经,自从新医改方案公布之后,包括河南在内的几个用药大省的招标被视为业界风向标,对全国药品价格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r\n 4月22日,河南省卫生厅药品招标办公室副主任李红星透露,河南省2009年度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已告尾声,即将公示招标结果。同时,暂停了3年的北京市药品招标采购也将于今年5月公布方案,6月正式启动。 \r\n 矛盾的焦点仍集中在招标的价格上面。北京某制药企业总经理告诉记者:“销售价格过低企业没有利润,即使中标之后也难以维持供货。” \r\n 并非所有的企业都抱怨招标价过低,各地不时有企业反映以低价投标最终并未中标,使本来就复杂的药价迷雾重重。 \r\n 国务院从1999年起试点进行医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目的在于降低虚高定价。然而在近10年的具体操作中,招标却成为横亘在医药生产企业和用药机构之间的樊篱。 \r\n 李红星坦言:“招标要找到被绝大多数企业所接受的平衡点颇为艰难。” \r\n 价格之惑 \r\n 根据中国医药业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王波介绍,药品质量标准只考核其中的主要成分,因此存在“技术造假”的操作空间。特别是中成药,小企业往往以化学有效成分替代中药材,“新疆等地市场上能见到0.8元的蛇胆川贝液,0.85元的大输液,都明显低于成本”。 \r\n 今年两会期间,就有多位药企委员代表呼吁招标不能“唯价格论”。李红星也认为:“生产同类产品,不同企业投入的成本是不同的,优质企业产品质量好,相应的价格也要更高些。招标需要保护这些企业的合理利润,价格并不是越低越好。” \r\n 业内人士指出,导致药价虚高的主要原因不在于质量的溢价,而是药品销售过程中普遍实行的带金模式,即俗称的回扣。 \r\n 曾有机构做过统计,卫生部门从医药企业截流的利润实际上远高于国家法定的15%药品价格加成,而达到了42%。上述人士介绍:“正由于此,南京在实施药房托管的时候,与各药房签订的利润率,最低为38%,最高的达到45%。” \r\n 销售带金构成了现行药价的主要比例。上述人士指出:“药价中的确还存在压缩空间,但没有哪个医院、医生会主动提出不要这40%。原料价格的不断上升、招标价格的下调,以及不可能压缩的中间费用,直接对制药企业的利润构成剪刀差。全国4682家制药企业,只要有1%的企业为逐利铤而走险,每个月就有3到4家企业出现问题,这是任何人都不愿看到的局面。” \r\n 此外,医疗机构不遵守游戏规则,回款困难也令企业头疼。 \r\n 医疗机构处于药品销售市场的主导地位。以河南省为例,大型医疗机构、省直医院每年药品销售额达五六亿,市级医院一般也能超过一亿,县级医院则在三四千万的规模。 \r\n 2009年1月19日,六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中明确指出:“医疗机构要与中标药品生产企业签订药品购销合同,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回款,回款时间从货到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0天。” \r\n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制药企业负责人普遍反映,医院能在6个月之内承兑就已经难得,很多医院拖欠货款长达数年。由此,一些企业开始在招标价格基础上和医疗机构二次议价,希望以利益换取回款速度,造成药品价格更趋混乱。 \r\n 河南模式 \r\n 面对招标制度以及其引发的一系列矛盾,河南实行的是有底价的招标策略。 \r\n 河南省药品招标办采集了全省18个市、周边10个省市、10家大型零售药店及10家省、市、县三级医疗机构的中标价格、零售价格、医院购进价格等近三年的数据。李红星指出:“参考这些数据,对不同的厂家、品种、品规的产品都设定一个底价,这在全国都是没有先例的。因此我们得出的价格比较客观,很多省份都从我们这里采集价格标准。” \r\n 这种被称为“河南模式”的招标方式,详细到了每个产品,以平均价格作为衡量标准,给所有企业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对已经降到合理区间的大输液等低价药品,实行价格保护。 \r\n 为抑制二次议价的行为,河南对于二次议价的企业,一经发现,第二年招标底价按议价价格执行。 \r\n 但河南模式仍然无法解决药品定价的问题。河南实行待招标药品评价打分制,考核指标中,质量占60分,价格占40分。李红星坦言:“这样做的目的是想掌握药品质量数据,但实际数据能得到的很少,缺乏标准化的第三方认定机构。” \r\n 河南规定,投标人的最后报价与设定底价相比,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得0.8分,降幅超过50%的,价格部分得到满分40分。相比起来,60分的质量分成了最关键的模糊地带。目前各省市普遍按照粗放的三层次法划分质量等级,实际造成了制药企业仍然只能拼价格。 \r\n 目前市场传言称,正在酝酿的基本药物招标评价标准中,价格权重可能占到50%左右。普药生产企业或许难免陷入价格战,最终基本药物的供给或许又将成难题。 (记者 王卓铭 )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