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网通讯员从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处获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出《关于2009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中明确了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日期定为10月31日、11月1日举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和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考试考务的实施工作。另外,各省级考试机构应该按照发改价格[2009]633号文件规定,向当地价格、财政部门申请核定本地区向考生收取的考试费收费标准。(周鑫) \r\n相关文章: \r\n关于2009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