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接到中国第四冶金建设公司投诉,反映其在参加南城县污水收集干管工程招标遭遇了不公平待遇,指责此次招标有违规行为。 \r\n 据介绍,南城县污水收集干管工程属江西省污水处理工程重点项目,总投资约2510万元。今年4月9日,江西中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南城县招投标中心的委托,对外发布该工程的招标公告。公告要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报名时除提供符合资质要求有效证件外,还须提供两种能证明投标人单项顶管施工业绩的原件,即施工许可证、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图纸、竣工验收备案表五项中的任意两项。中四冶建设公司称他们公司根据公告要求,在向代理机构提供资质方面有效证件的同时,提供了在顶管业绩方面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三份原始资料。但报名后,招标方对参与资格预审的公司,临时又增加要提供顶管施工业绩备案表或施工图纸。最终招标方以该公司没有提供顶管业绩工程备案表或或施工图纸为由,剥夺了该公司参与投标的资格。 \r\n 省建设厅文件在该工程招标中“缩水” \r\n 投诉方认为:其公司是省属大型国有建筑业企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单位,根据江西省建设厅、江西省重点工程办公室联合下发的赣建招[2008]12号文件第一条规定:“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公开招标,属《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范围内,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投资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名单内的建筑业企业,投标报名后,符合招标资质要求的,可以直接参加投标。”中国第四冶金建设公司属于该文件规定内的省属12家大型建筑业企业之一,依据该文件,报名后无须参加资格预审,可直接参加投标。而工程招标方,在资格预审时忽然提出报名单位在顶管业绩方面必须提供施工图纸或备案表,这在事先发布的招标公告中并没有注明。这显然属于故意更改条款,设置门槛,将中国四冶公司拒之投标门外。 \r\n 对此,南城县建设局负责人向记者解释是:南城县污水收集干管工程,有200M的顶管项目,需要建设单位有这方面的承建能力。虽然一些投标公司提供了顶管业绩,但不排除作假,因此,在资格预审时临时把证明顶管业绩的资料改为必须提供施工图纸或备案表,如果没有施工图纸或备案表,有其他三项资料也不符合要求。另外,就这个问题他们非常慎重,专门请示了省招投标中心的负责同志。 \r\n 用现金缴纳诚信保证金明显违规 \r\n 记者在采访该项工程的招标过程中了解到,目前通过资格预审的11家投标单位,在缴纳20万元诚信保证金时,不是通过总公司的账号汇款到县招投标交易中心的账号,而是由委托人直接拿现金到招投标交易中心所在的开户银行缴纳。中四冶建设公司对此的看法是,不通过总公司账号与招投标中心发生关系,这里面就存在“以挂靠形式来参加招标”的嫌疑,这一做法明显违反招投标规定,不符合招标程序。对这一违规行为,南城建设局负责人的解释是:因为时间紧。 \r\n 当地纪检部门就反映问题进行调查 \r\n 4月23日,中四冶建设公司就南城县污水收集干管工程存有违规行为,已正式向南城纪检部门递出投诉书,并提出了三点要求:第一要求招标单位将通过预审的投标公司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交款)凭证公开(只需提供复印件就行),核查有没有挂靠公司;第二,将预审入闱公司提供的顶管业绩进行公开,核实有没有弄虚作假;第三,根据省建设厅的文件,他们公司报名后无须经过资格预审便可直接参加投标,招标方故意设置条款,阻止中四冶参加投标,要求招标方出具能够证明这种做法具有合法性的相关文书依据。纪检部门接到中四冶建设公司投诉后,表示会进行调查,给以回复。 \r\n 就该工程招标过程中出现的这些现象,记者向赣东律师事务所的汤志辉律师进行了咨询。汤律师说,如果上述情况属实的话,那么,南城县招标方涉嫌违法和违规。(徐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