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桐庐县江南镇江南路、振兴东路等道路绿化工程项目开标会在该县招投标中心召开。这是当地首个采用“资格后审”和新评标决标办法进行公开招标的工程。通过严格的“资格后审”程序,有8家合格投标人入围。由于该工程估算造价低于200万元,适用总价下浮中标法,由公证处在合格投标人中随机摇号产生中标候选人。该工程的中标价为90万元,节约率达29.58%。 \r\n “从4月1日起,在我县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中,一改以往的‘资格预审’制度为‘资格后审’制度,从根本上遏制了串标、买标和卖标等行为的发生。”桐庐县行政审批中心(招管办)负责人称,这是该“中心”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的一项创新工作,是锁定“阳光平台”和“品牌中心”两大创建任务而推出的重要举措。 \r\n 彻底“资格后审”做到滴水不漏 \r\n “我们在经过多方调研和揣摩之后,决定改‘资格预审’为‘后审’,对需要招投标的建设工程,招标人首先要在招标公告中列明合格投标人必须满足的各项资格条件,不得拒绝任何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从制度上遏制串标、买标、卖标的发生,除技术特别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招标项目外,一律取消报名环节,不再限制投标人数量,满足各项资格条件的各投标单位可以直接参加投标。 \r\n 据悉,今后凡在桐庐县招投标中心进行的工程招标项目的各类招标文件、图纸等均直接在“桐庐县招标投标网”上下载。招标人不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活动,并实行网上不记名答疑制度。同时还压缩了保证金交纳时间,控制了投标人的刷卡时间,彻底预防信息泄漏,真正做到滴水不漏。 \r\n 真正“全程监督”打造阳光平台 \r\n 为了防止“串标”现象出现,县行政审批中心(招管办)在招投标过程中,重点加大政府部门监督、投标人代表监督和社会各方监督,共同对建设工程实施由开标、评标、定标到中标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开创了招投标监管的新途径,确保全程阳光操作。 \r\n 同时,县招投标中心进一步加大对工程招投标的监督,加强对专家评委的抽取、通知、验证、考核、保密的管理,对评标委员会、投标人代表产生和行使权力进行重点监管,对维护招投标的严肃性行为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 \r\n 中心负责人表示,桐庐县行政审批中心(招管办)将“以‘克难攻坚构筑阳光平台,改革创新再造品牌中心’为实践载体,建立健全符合交易规范化、监管信息化、效益最大化要求的招投标监管体系。(通讯员 郑磊 程大鹏 桐庐记者站 裘一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