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主体行为综合整治行动即将开始 \r\n \r\n 本报讯 (记者 殷磊)“我市要立即对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建设各方主体行为和监管主体行为,以及依法建设、依法履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各方主体,要依法做出严厉处罚”。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电视电话会议昨日上午召开,会议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工程建设主体行为综合整治行动,会后我市对整治行动进行了进一步部署。副市长裴金佳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 \r\n 会议要求,要加大对施工、监理企业安全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管理人员缺位、以包代管以及不能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行为予以通报,并记入不良行为信用档案直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甚至清出厦门市场;要将企业诚信等级与招投标管理结合起来,促进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保证工程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和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