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中标了,大连一家设备厂却花了几万元买了一件仿制品送到招标公司,结果被发现,不但赔了信誉,还搭进去十几万元。 \r\n 2008年6月初,大连某集团公司发出投标邀请函,招标项目为一德国产品,大连一家设备厂了解到这一信息后,随即通过网络与上海某科技公司取得联系,知道其有所需产品且价格便宜,于是在6月6日以8万元投标并中标。 \r\n 不久,上海方面的货发到大连,大连某集团公司接到货后发现该产品是仿制品,于是要求大连某设备厂提供德国产品,否则追究该公司的法律责任。无奈之下,大连某设备厂只得花13万元高价从天津购得该产品。 \r\n 事后,大连某设备厂多次和上海某科技公司沟通,要求给予补偿,但均未得到对方同意。近日,大连某设备厂将上海某科技公司起诉到大连市西岗区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合同,返还货款44640元,赔偿货物差价108090元,合理利润损失 37260元,违约金22113元。 \r\n 近日,一审法院作出判决,确定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效,上海某科技公司返还大连某设备厂货款 44640元,驳回大连某设备厂其他诉讼请求。另据了解,大连某设备厂对于一审判决表示不服,已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乔松 首席记者王继富 实习生朱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