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很多住宅小区的物业公司都是开发商的“亲戚”,业主权益得不到保障。为了实现建管分离,昨日,市政府公布实施《郑州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办法》,规定达到一定建筑面积的小区必须公开招标选物业。 \r\n 物业管理覆盖率不到一半 \r\n 据了解,郑州市现有房屋已超过1.2亿平方米,每年新建房屋也在几百万平方米以上,但实施物业管理的只有5850万平方米,距离物业管理覆盖率70%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由于大多住宅小区物业公司是开发商自己的“儿子”,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责任划分不清,业主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r\n 开发商不能再随意定“管家” \r\n 《办法》明确,今后,总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多层建筑和1万平方米以上的高层建筑,开发商应公开招标选聘物业公司。建筑面积比这个规定面积小或前来应聘的物业公司少于3个的小区,经房管部门批准后,开发商可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公司,但开发商不能再随意指定物业公司。如果开发商违反该《办法》,没有通过招标选聘物业公司,开发商将面临最高10万元的行政罚款。 \r\n 评标专家开标前随机抽取 \r\n 《办法》还规定,没有交付使用或已交付使用但没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开发商是招标人。已成立业主大会的物业项目,业主大会是招标人。另外商品房在预售之前,小区“管家”要到位。招标人公开招标前10天,要向房管部门备案,还需要在市区内主要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现售商品房的物业招标工作必须在现售前30日完成;预售房要在取得预售证前完成;重新选聘的要在原物业服务合同期满或解除前完成。郑州市还将设立专门的评标专家库,开标前24小时内随机抽取。评标由招标人代表和物业管理评标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其成员最少5人,其中物业管理评标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4/5。评标委员会将按照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物业管理评标专家将在开标前24小时内,从郑州市房管局建立的物业管理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严格保密。 \r\n 随意弃标将记入诚信档案 \r\n 评标时,中标的物业公司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项目的,其行为将被房管部门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r\n 《办法》对入选专家库的人员有学历、物业管理工作经历、管理面积等方面的要求。郑州市房管局将负责建立这个专家库,该局每年还要对入选专家评标能力、廉洁公正等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考评,即时取消不称职或者违法违规人员的评标专家资格。(记者尚若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