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闫晓光) 深圳市高新区开发建设公司原总经理孔庆国因涉嫌利用其主管高新区软件园一期和二期工程建设的职务之便,在工程招标中接受承包商贿赂共340万元,日前被控受贿罪在深圳市中级法院受审。 \r\n 42岁的孔庆国曾任职深圳市高新区开发建设公司总经理。据指控,他在利用其主管高新区软件园一期和二期工程建设的职务之便,在工程招标中接受承包商林某某、何某某的请托,在投标人资质的设定、资格预审、截标时间等方面给予林、何关照,致使其两人挂靠的工程公司得以中标。事后,孔庆国分多次收受林某某行贿款人民币200万元、何某某行贿款人民币140万元。 \r\n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