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r\n建办市函[2009]62号 \r\n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r\n \r\n \r\n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规划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r\n 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是深化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措施。为规范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促进工程总承包发展,我们组织起草了《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09年3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分别反馈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 \r\n 《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可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网址:www.mohurd.gov.cn)下载。 \r\n 联系方式: \r\n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r\n 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 \r\n 邮编:100835 \r\n 电话:010—58933759 \r\n 传真:010—58933919 \r\n 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 \r\n 地址:北京市三里河东路8号 \r\n 邮编:100820 \r\n 电话:010—68050279,68024366 \r\n 传真:010—68024366 \r\n 附件:《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 \r\n \r\n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r\n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公厅 \r\n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