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建设厅针对当前建筑市场存在的评标专家突出问题,出台《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强化对评标专家行为规范和责任追究,从以下四个方面做出明确规定:一是评标专家应在符合抽取条件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采取随机抽取方式从评标专家库抽取确定,候选各专业专家人数与所抽取专家人数比例应不低于5:1;二是禁止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的工作人员参与房建与市政工程评标工作;三是明确评标专家被记录不良行为的具体情形;四是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评标专家违法违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