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三项机制”严格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制度
一是理顺招投标管理体制。完善投资项目招投标行政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招投标行政监督管理职能、交易服务职责和行政监察职能。
二是加强评标管理与考核。完善评标专家库管理,政府投资项目评标专家必须从县评标专家库中随机选聘,加强对评标专家评标业绩和信誉的考核,对不合格专家予以清退。
三是完善招投标制度和程序。根据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加大整治招投标过程中的串标、围标、挂靠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关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