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n \r\n随着国家拉动内需4万亿投资规模的明确,今年新增1000亿元中央投资政策的出台,中国开始进入近年来少有的政府主导的大建设时期。对于拉动内需投资资金,特别是今年新增1000亿中央投资资金的组织落实,业界给予了高度的关注。 \r\n近段时间,社会上出现了一些声音:在中央落实拉动内需投资过程中,招标环节由于其固有的时间周期性,可能会延缓中央投资资金的落实到位及项目实施,因此是否可以特事特办,绕开招标工作环节,使中央政策和资金更快地落实到地方及项目中? \r\n针对这一声音,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朱建元总裁日前在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的专题研讨会上分析指出:国家拉动内需规模达4万亿,坚持招标制度是保证国家投资的重要保障。事实上,中国招标制度确立也是基于1997年国家因拉动内需而大量投资基础建设项目的契机。当时,有些项目也出现了严重的质量问题,为了保障项目的质量,招标制度作为国家投资项目建设的四项制度之一被国务院明确。招标法律制度也在这一时期得以确立。本次国家拉动内需的投资更大,更应当理直气壮地坚持招标制度。 \r\n \r\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总裁 朱建元博士 \r\n朱建元先生说,由于按国家法律规定的项目招标周期需要1个月的时间,在落实资金和项目过程中,较长的招标周期可能会引发某些业主的不满,认为无法按照中央精神快速落实资金及项目的实施。因此行业里就有声音表示,是不是可以不需要进行项目招标;甚至还有人认为,招标机制阻碍了拉动内需的进程,影响了投资项目落实的速度。 \r\n在拉动内需中,大面积投资项目的上马,可能会产生某些行业人员一味追求项目实施速度而规避招标流程的现象。这种现象将容易导致腐败漏洞产生,影响项目最终的实施质量。一旦造成类似于杭州地铁工程塌陷事故的问题,将从根本上滞后拉动内需投资项目的落实,从而阻碍拉动内需政策的顺利落实。 \r\n因此,在拉动内需中,招标制度更应该坚定不移的坚持。那种简化或绕过招标环节的观点实际是欲速则不达,可能造成重大的危害。 \r\n朱建元先生还认为,招标法是国家颁布的法律,项目没有进行招标程序即是违法。这是所有业主和招标代理机构应该重视的。 \r\n另一方面,坚持招标制度,实际上并不影响拉动内需的质量。这次拉动内需对于招标代理机构是一次增加业务的契机,招标代理机构应该在坚持流程的前提下,采用先进的工作方法,避免层层转包、严格规范行业弊病,防范招标中的问题,从而真正提高拉动内需项目的质量和执行效率。 \r\n对于拉动内需中可能出现的违规和不诚信行为,朱建元先生建议:行业部门应从多方面加强监管。例如,招标投标违纪公告制度的推出,有利于加大处罚力度,威慑阻止多层转包现象;因此在拉动内需中,这一制度应该得到更为认真的执行。而招标师职业准入制度的建立,实际上是行业部门对于招标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的措施,只有招标行业内的个人诚信,招标企业才能做到诚信,国家的项目和产业投资质量才能得到真正的保障。因此,行业有关部门应该加快招标师职业准入制度的建设,使得这一制度真正服务于拉动内需这一国家的大政方针。(任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