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至27日,财政部在湖南长沙召开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财政部副部长刘昆在会议上指出,今后一段时期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遵循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努力构建有利于结果导向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政策体系、执行机制、监管模式,进一步推动政府采购管理从程序导向型向结果导向型的重大变革,进一步推进市场开放谈判,在加入GPA的道路上迈出新的步伐。要重点把握五个方面的工作要求: \r\n 一是更加注重完善采购管理链条,加快完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采购人的需求责任;积极开展采购结果评价,对采购预算、采购需求及采购评审形成有效反馈;突出问题导向,增强制度建设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r\n 二是更加注重政策实施效果,大力完善政府采购政策体系。明确政策支持重点,着力健全优先使用创新产品、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丰富政策支持手段,将采购政策支持措施的着力点从评审环节向采购需求制定、采购方式选择等前端延伸;强化政策执行管理,明确和落实采购单位主体责任,加大政策实施检查与考核力度。 \r\n 三是更加注重采购绩效,持续完善政府采购执行机制。以内控制度建设和信息公开为抓手,推动采购活动更加规范高效透明;坚持抓大放小和成本效益原则,加强专业化和信息化,提高采购活动绩效。 \r\n 四是更加注重放管结合,积极创新政府采购监管模式。认真落实简政放权要求,进一步简化优化程序性审核流程,为采购单位提供高效服务;着眼监管效果,积极改进监管方式,创新监管手段;认真做好政府采购投诉举报处理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r\n 五是更加注重谈判应对工作,努力为市场开放创造条件。深入开展出价研究,开展配套改革,统筹推进其他改革。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