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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创新三种政府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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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05-22 |
浙江省政府采购工作通过建立三种采购模式,有效的扩大了采购人决定权。
一是网上超市采购模式。凡采购单次采购金额较小、年度采购金额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常用品,采购人可以按照事先确定的成交规则直接到网上超市采购。这既吸纳私人采购充分自主、高效灵活的优点,又可以实现政府采购的适度规范和透明可控。
二是网上询价采购模式。凡采购单次采购金额较大但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标准定制产品,采购人可以自行发起网上询价,按事先确定的成交规则自主确定成交供应商。这既赋予采购人在市场低价范围内的有限采购自主权,也保证了政府采购的规范性和市场定价的有效性。
三是建立传统与现代相融合的采购模式。采用公开招标为主的传统采购方式,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突出\"专业的机构做专业的事\"的理念,同时加快融入现代信息技术,推行电子招标投标、电子评标等新兴辅助手段,主要适用于大型工程、服务项目。在这种采购模式下,采购人对采购结果的决定权主要体现在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的决定权之中,你提出了什么样的需求,只要你的需求是符合法定标准的,你就会得到什么的采购结果。(作者:王冰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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