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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5年力争全省推行批量电子询价


 发布时间: 2017-05-22     
 继批量询价采购试点工作圆满结束,广东省拟进一步完善采购配置标准和操作程序,力争2015年在全省范围内推行此项改革。凡单次采购预算在2万元以上的9类通用类办公设备,均须通过批量电子询价方式购买。

  为有效破解政府采购“价高、质次、时长”难题,广东省财政厅于2014年9月印发了《关于广东省省级通用类货物政府采购管理有关改革事项的通知》及《关于开展省级预算单位部分通用类办公设备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工作的通知》,在省本级选取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A4打印机3类办公设备开展批量电子询价采购试点,并于当年11月、12月各组织了一次采购活动。试点工作充分发挥了批量集中采购的规模效应及统一公开采购的规范效应,首期采购预算金额2641.1万元,成交金额2166.6万元,节约资金474.5万元,节约率为17.9%。批量集中议价形成的采购价格远低于同期同档次产品的采购价格水平,初步达到了改革预期目标。

  根据上述两则通知的部署,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15年,该省将针对通用台式计算机、通用便携式计算机、A4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扫描仪、碎纸机、通用空调机、复印纸9个品目实施批量电子询价。单次采购达到采购限额标准(预算金额2万元)以上的,按省财政厅统一制定的基本配置标准确定需求档次和数量,由集中采购机构定期批量汇总后,组织批量电子询价,不再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据悉,广东省首期批量询价采购活动共吸引了联想、清华同方、奔图、戴尔、惠普、七喜、富士施乐、佳能、三星等众多国内外品牌参与竞争,部分生产厂家还直接参与了报价。从采购过程看,采购处主要从三方面优化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一是限时定期归集采购需求,压缩采购计划申报周期;二是创新采购组织方式。与目前中央和地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批量集中采购有所不同,采购处对商品核心参数及采购需求易于统一的通用类货物实行批量电子询价,大大压缩采购交易周期;三是在履约验收方面,统一协调和组织验收活动,压缩采购资金支付周期。从采购结果看,成交品牌基本上为市场认可的主流品牌,低端品牌并不具备价格优势,符合“物有所值”目标。

  为防止“低配置高报价”和“低价恶性竞争”等不良现象,采购处在采购需求管理和产品配置制定等方面开展多项探索。细化通用类货物品目,按商品标准特性分类管理,采取不同采购方式组织实施省级通用类货物政府采购管理改革。强化需求管理,对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技术服务标准易于统一、性能趋于一致的通用类品目制定配置标准,建立既符合国家政策,又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贴近市场实际情况、涵盖技术标准和服务标准的多品种、多档次的统一配置标准体系,同时实行配置标准动态管理机制,逐步扩大品目适用范围,保障采购产品质量。制定和完善了电子询价的运行规则和业务流程,明确批量集中采购计划申报与采购执行流程与时限要求,通过项目编号管理实现计划申报、需求管理、网上交易、合同签订、资金支付和采购结果评价等各环节无缝衔接,实现采购活动的规范化、标准化。全面公开采购预算、中标价格、采购技术需求、成交产品信息及未成交原因等信息,确保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