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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评审标准适时调整


 发布时间: 2017-05-22     

    计划生育药具是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重要的物质保障,1988年,当时的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成立了药具服务中心,即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药具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国家卫生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的前身,具体负责国家免费发放的计划生育药具采购、计划管理、药具发放、质量监管等工作。\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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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审标准\"是药具政府采购的核心内容,自2011年起,国家卫生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每年均会广泛听取临床医疗、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橡胶化工和质量检验、质量体系认证等各方面专家的意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订新的药具政府采购评审标准,组织相关生产企业和省级药具管理机构进行座谈、研讨,统一认识,明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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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审标准包括基本情况、质量评价、服务评价、投标质量、社会责任五个方面共100分,其中质量评价和服务评价基本上能占到总分的80%以上,社会责任一项是近两年新增的,其目的是引导政府采购药具生产企业能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起到导向作用。这些做法得到有关专家、生产企业和药具管理机构的广泛支持和认同,普遍认为药具政府采购体现了\"三公\"原则,透明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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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2015年度评审中,国家卫生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进一步强化了企业资质完善的重要性,外请相关专家对所有投标企业的资质进行审核,出现问题的一律不进入评审环节,并对即将在合同期资质到期的企业进行提醒,以确保产品生产的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