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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社会组织优先获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支持


 发布时间: 2017-05-22     

    近日,财政部网站发布《关于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将获支持。去年,在1.6万亿的政府采购中,服务类政府采购增速最高,采购规模达1534.4亿元。在财政的支持下,未来服务类采购金额比重有望继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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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从3个方面进一步加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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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政府将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其中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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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政府将逐步扩大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和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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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在购买民生保障、社会治理、行业管理等公共服务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向社会组织购买。在民生保障领域,重点购买社会事业、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服务项目。在社会治理领域,重点购买社区服务、社会工作、法律援助、特殊群体服务、矛盾调解等服务项目。在行业管理领域,重点购买行业规范、行业评价、行业统计、行业标准、职业评价、等级评定等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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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通过财政资金支持等方式来加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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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条件的地方可推广利用财政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服务示范项目,逐步加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力度,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组织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都可以由社会组织参与、承接,所需资金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在财政预算安排中统筹考虑。”《通知》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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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一方面在大力支持社会组织承接购买服务,另一方面也在规范社会组织承接购买服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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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包括对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列出一些条件,比如有完善的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等。另外,《通知》要求,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信息公开和信息共享,加强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