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招标与投标网
欢迎访问中国招投标网!  当前时间:
推荐公告
西南大学 - 竞价公告 ...
苏州城北路(长浒大桥~娄江...
2017年度吴江区公路安全...
吴江区庙震桃南段(东方大道...
市妇幼保健院新建妇幼保健中...
苏州市吴江区玛瑙庵大桥改造...
122省道镇江丹阳段(姚庄...
南京地铁运营线路财产保险经...
苏州城北路(长浒大桥~娄江...
[评标结果公示]2017年...
2017年南京市公交专用道...
  你当前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内容页面

北京东城政府采购投标人须“无行贿记录”


 发布时间: 2017-05-22     
  \r\n

   京华时报讯 (记者龚棉 通讯员洪珊)以往,政府采购及工程建设对于投标人是否有行贿记录没有强制性要求。如今,东城区在全市首推《东城区政府采购及工程建设领域廉洁准入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凡是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的投标人,须在招投标文书中提供三年内没有行贿记录的证明。

\r\n

   日前,东城检方与区监察局、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委、信息办、园林绿化局以及国资委共同发布《东城区政府采购及工程建设领域廉洁准入管理实施办法》,推出“廉洁准入制度”。根据办法规定各相关单位要肩负起监督、检查的职责。

\r\n

《办法》要求,在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活动中以及在相关的招投标过程中,相关采购或者承办者都被要求在三年内没有行贿记录,并且需要提供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况证明。被以行贿罪判处过刑罚的,将被“拒之门外”。

\r\n

据了解,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可以对1997年10月以来由检察院立案侦查并经法院作出生效判决的行贿、单位行贿、对单位行贿、介绍贿赂犯罪案件等信息进行查询。

\r\n

   “行贿档案查询,一直以来不具有强制性,单位是否查询、查询之后是否采纳,都由招标单位自行决定。”东城区检察院预防处副处 长王艳秋介绍,“但让曾经有行贿记录的企业,浑水摸鱼进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名单中,无形中给滋生腐败提供了温床。”为此,东城区提高了政府采购及工程建设廉洁准入门槛。

\r\n

东城区检察院负责人表示,此规定将从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领域逐步推广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