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r\n 近来发现我市部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以下简称“评审专家”)以评审专家名义在微信、QQ等即时通信和社交平台上组建微信群、QQ群,并在群中相互交流政府采购评审信息,鉴于评审专家身份的特殊性和严肃性,为规范评审专家行为,确保政府采购评审公正,根据评审专家管理有关规定,现将有关评审纪律通知和重申如下: \r\n 一、评审专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情况及相关信息。在接到评审通知后,不得透露评标时间、地点以及自己是否参加评审等相关信息;不得透露评审打分情况、供应商投标文件内容及与评审过程有关的其他情况;不得泄露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r\n 二、评审专家不得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私下接触投标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或者与其他评审专家串通,私下达成一致意见,违背公平、公正原则,影响和干预评审过程。 \r\n 三、禁止评审参加任何以评审专家名义组建的各种形式社交平台和聚会,现已组建的各类评审专家微信群、QQ群等,请组建发起者和加入者自行撤销、退出。 \r\n 四、评审专家不得以政府采购名义开展有损于政府采购形象的其他活动。 \r\n 请各位评审专家认真遵守以上规定,共同维护我市政府采购公平、公正环境。如有违反,我局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