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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操作规范需更高层次的法律出台


 发布时间: 2017-05-22     

    12月3日,财政部发布消息,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中心正式获批,中心将主要承担PPP工作的政策研究、咨询培训、信息统计和国际交流等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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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表示,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重要举措分工方案,财政部是落实“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改革举措的第一责任部门。
    在中央层面成立专门的PPP中心,在一些发达国家如英国,在其财政部下设有专门委员会,旨在宣传推广这项模式,并给予一定技术支持。除了推动PPP中心的成立,财政部围绕PPP的工作正在系统展开,接下来财政部将抓紧推出一批PPP示范项目;构建一套政策框架。尽快印发PPP操作指南,研究制定标准化合同,完善PPP配套机制和融资支持政策;并推进高层次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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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6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其中有一章节是“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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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天,发改委召开专门新闻发布会,发改委投资司巡视员欧鸿表示,目前,发改委正在研究起草推进PPP的指导意见,将于近期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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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4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曾就PPP一些原则问题进行了规定。财政部会在上述通知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成PPP操作指南。内人士表示,两个部委下发的指南或者意见,都只是部门规章,法律层级较低,要对目前PPP项目实践真正起统一规范的约束作用,还是需要有更高层次的法律出台。高层次的立法,也能进一步约束政府行为,因为一个PPP项目合同可能长达30年,这期间政府更迭带来的变数较大,通过立法能让社会资本更放心地进入PPP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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