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的通知 \r\n 各供应商: \r\n 经研究决定,对采购中心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出修改,现通知如下: \r\n 1、取消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书正本的每一页都应由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用姓签字。”; \r\n 2、增加“投标书应双面打印,页码必须是连续编码。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能进入复审。”; \r\n 3、增加“根据档案管理要求,投标书不得采用活页的方式装订,即不得用卡条装订或者抽杆夹等方法装订,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能进入复审。” \r\n 以上修改内容自2014年9月1日起执行。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