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招标与投标网
欢迎访问中国招投标网!  当前时间:
推荐公告
西南大学 - 竞价公告 ...
苏州城北路(长浒大桥~娄江...
2017年度吴江区公路安全...
吴江区庙震桃南段(东方大道...
市妇幼保健院新建妇幼保健中...
苏州市吴江区玛瑙庵大桥改造...
122省道镇江丹阳段(姚庄...
南京地铁运营线路财产保险经...
苏州城北路(长浒大桥~娄江...
[评标结果公示]2017年...
2017年南京市公交专用道...
  你当前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内容页面

舟山:市级首次对物业管理服务实行定点采购


 发布时间: 2017-05-22     
\r\n

  近日,舟山市印发了《关于2014年-2015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定点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的物业服务项目实行定点采购管理。

\r\n

  一是紧密结合各单位不同物业需求,提供可供选配的基本服务和特约服务。“基本物业服务”包括项目经理、安全保卫、卫生保洁;“特约物业服务”包括大楼设施设备管理、绿化养护等,单位可根据实际需求自行选配。

\r\n

  二是落实单位采购主体责任、简化采购程序。明确物业服务的定点采购应由单位成立的采购小组组织实施,采购小组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小组成员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r\n

  三是合理确定物业服务定点采购范围,提高采购效率。经了解各单位物业服务项目预算金额80万元以下约占70%,因此为切实提高采购效率,确定市级物业服务年度预算金额80万元以下实行定点采购管理,并规定预算20万元以下的,单位可直接从定点供应商中选择一家协商价格,预算20—80万元的,应在定点供应商中自行选择不少于3家企业进行比较确定。

\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