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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首批5家金融机构加入


 发布时间: 2017-05-22     

     引导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发挥政策功能,是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常抓不懈的一项工作。7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牵头组织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签约仪式在呼和浩特举行,自治区财政厅与第一批加入的5家金融机构正式签订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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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兵到会讲话并参与签约,仪式由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王湖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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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财政部门有监管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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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赵兵表示,财政部门是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监管部门,职责主要是确定参与担保合作的金融机构,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对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引导和监督,并通过信用担保工作拓展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探索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有效措施,逐步建立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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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赵兵认为,金融机构是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主要当事人,实施中要平等对待所有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障碍。中小微企业要根据自愿的原则自主决定是否采取一种或多种担保形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自主选择需要担保的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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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无需提供第三方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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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90%以上的政府采购合同被授予中小微企业。自治区财政厅从多个方面为这项工作的实施,为中小微企业竞争政府采购市场份额,创造了许多有利条件,做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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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我们与相关部门单位就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的有关政策制度、合作模式、机制规程等,进行了积极的研究探索,并实地考察三个省份。结合自治区实际情况,签约的5家银行将直接面对中小微企业,给予程序上的便利和融资需求、费率方面的优惠。"王湖介绍,此次信用担保事宜是在相对成熟的时机和条件下进行的,无需提供第三方担保,减少了中间环节,节约了时间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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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按照要求,在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活动中,特别是一些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的民生项目,将给予中小微企业更多的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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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促进中小微企业降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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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签约仪式上,兴业银行代表各金融机构、内蒙古信泰实业有限公司代表各中小微企业分别发言,《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现场采访了内蒙古信泰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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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我们企业参加了多年的政府采购活动。我深深地感觉到,降低成本是亟需解决的问题。签订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协议,能够让中小微企业进入正常有序的成本控制阶段,成本降下来,价格自然就能降低,对企业来说减少了更多的麻烦和负担,可以把更多精力投入到产品研发、企业管理之中。同时,采购人也有更多的机会买到性价比较高的产品和服务。"张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