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两机关联合发文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为防范政府采购领域发生贿赂违法犯罪行为,日前,福建省检察院和省财政厅联合发文,要求从7月1日起,所有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未提供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