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招标与投标网
欢迎访问中国招投标网!  当前时间:
推荐公告
西南大学 - 竞价公告 ...
苏州城北路(长浒大桥~娄江...
2017年度吴江区公路安全...
吴江区庙震桃南段(东方大道...
市妇幼保健院新建妇幼保健中...
苏州市吴江区玛瑙庵大桥改造...
122省道镇江丹阳段(姚庄...
南京地铁运营线路财产保险经...
苏州城北路(长浒大桥~娄江...
[评标结果公示]2017年...
2017年南京市公交专用道...
  你当前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内容页面

浙江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顶层设计


 发布时间: 2017-05-22     

  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对政府购买服务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内容和目录、流程和方式、资金管理和信息公开以及组织保障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

\r\n

  《意见》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为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及政府履职中所需的辅助性服务,突出公共性、公益性和辅助性。教育、就业、农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计划生育、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公益性岗位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要逐步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要更多更好地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凡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都可交给社会力量承担。

\r\n

  《意见》要求,政府购买服务应纳入政府采购管理,按照公开择优、以事定费的原则,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严禁转包行为。针对不同特点的服务项目,要探索与之相适应的采购方式、评审机制和合同类型,按照方式灵活、程序简便的原则组织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购买主体要按照合同管理要求,与承接主体签订购买服务合同、支付资金。承接主体要严格履行合同义务,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作者单位:浙江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