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发改委公布了北京第一批低价药品清单。北京市发改委经过日均费用标准的测算,确定了共160种低价药品。 \r\n 北京市发改委表示,将研究制定低价药品清单的进入和退出机制,并对独家生产或具有一定垄断性的药品要重点监测。此外,将对低价药品取消由政府制定最高零售价格的管理,在日均费用标准内,由生产经营者根据药品生产成本和市场供求及竞争状况制定具体购销价格。 \r\n \r\n 相关负责人介绍,低价药品管理的对象和范围是纳入国家和地方低价药品清单的药品。低价药品实行清单管理并动态调整。国家发改委制定低价药品日均费用标准,从政府定价范围内遴选确定国家低价药品清单。 \r\n \r\n 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政府招标对普药的打压,导致药品价格虚低。表面看,药品价格低了,老百姓受益。但高价药虚低却把一些低价药挤得更低。列入低价药品目录的,将不参与招标采购,这样可达到保护低价“小药”的目的。 \r\n \r\n 笔者认为,低价药品清单出台,体现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总要求,有利于形成鼓励低价药品生产供应的政策导向,充分调动企业生产供应的积极性,有利于保证临床用药需求,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利于深化三医联动改革,促进合理用药,降低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也有利于完善国家药物政策。(记者王日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