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天津市将启用新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范本。新范本将更加简化、规范、统一,公告内容也将更加丰富。 \r\n 天津市财政局近日下发《关于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以附件形式公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格式文本的范本文件。这是该市继2006年首次发布信息公告范本之后,最新发布的“升级版”信息公告格式文本。 \r\n 据悉,新范本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公告项目包括招标公告、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竞争性谈判公告、更正公告、中标(或成交)公告和废标(或终止谈判、询价)公告等8类,较之2006年版的信息公告范本少了6类。天津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发布的信息公告范本将能合并的类别合并在一起,以达到简化、规范和统一的目的。 \r\n 记者通过对比发现,新范本的公告内容比2006版更加详细。以公开招标为例,2006版范本要求公布项目名称、招标内容的简要概述、投标人资质要求等8项内容;新版信息公告范本则增至10大项。在具体内容上,新范本体现出5大变化:要求公开政府采购预算;公开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的发售时间;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的电子版下载,为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便利;在公告中明确告知供应商质疑投诉的时限要求和程序要求,便于供应商维护自身权益;细化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内容。上述负责人表示,这些变化旨在让公告内容更为翔实,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 \r\n 此外,《通知》还明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适用于单一品牌采购、单一供应商采购的,不发布采购信息公告;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信息公告格式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规定执行;政府采购进口机电产品进行国际招标的,信息公告格式按国际招标的管理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