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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建立政府购买服务退出机制 对弄虚作假者给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 2017-05-22     

在山东济南,各级政府各部门购买社会服务缺乏规范的局面即将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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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青年报记者从今天(6月16日)召开的济南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一份名为《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的文件将于近期正式出台,该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将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工作纳入政府采购监管范围,内容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并建立政府购买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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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济南市委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李本海介绍,济南在政府购买服务方面进行了长期探索,2013年全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金额9.74亿元,涉及5大类49款262项,但由于缺乏统一的制度办法,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购买服务的做法不一致,相关规范亟待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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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对政府购买服务的内涵和基本原则、主体、程序、资金管理、监督机制等内容予以明确,提出列入济南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目录包括6大类57款321项,“其中绝大部分涉及公共性和公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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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济南市财政局副局长周之勇介绍,考虑到政府购买服务内容和社会力量的承接能力在不断调整变化,将对购买服务内容进行动态调整,同时建立政府购买退出机制,对弄虚作假、冒领财政资金的承接主体,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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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有人担心,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后,是否会成为“甩手掌柜”,李本海强调,政府职能转变,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强调的是“放”和“管”两个轮子同时驱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只是改变了服务提供方式,政府提供服务最终的责任没有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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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介绍,上述《实施意见》还明确政府购买服务必须采取政府采购方式,将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工作纳入政府采购监管范围,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择承接主体。(记者邢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