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6月16日讯(记者 张敏敏)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近期,济南市结合实际,对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进行了微调,由省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的316项增加到321项。下一步,济南市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对购买服务的内容进行动态调整。 \r\n 济南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的确定一方面依据国务院、省政府的《指导目录》;另一方面遵循“权责明确、积极稳妥、以事定费、存量调整、公开择优、注重绩效”的原则,并结合济南具体情况。目前,《指导目录》共有六大类321项,主要包括基本公共服务146项、社会管理服务67项、行业管理与协调11项、技术服务41项、政府履职所需辅助和技术55项及其他事项。 \r\n 据济南市财政局副局长周之勇介绍,相关部门结合济南实际,对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进行了微调,由省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的316项增加到321项,其中增加了“城镇社区就业辅助性工作”、“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社区戒毒辅助性工作”、“禁毒宣传辅助性工作”、“泉城119栏目社会宣传辅助服务”、“地名文化建设和保护”等6项内容;减少了“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维护管理辅助服务”等内容。 \r\n 周之勇表示,由于政府提供服务的内容和社会力量承接服务的能力是在不断调整变化的,下一步,济南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对购买服务的内容进行动态调整。对政府新增的或临时性、阶段性的公共服务事项,凡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原则上都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r\n “对于《指导目录》之外,确实需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的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范围的程序为购买主体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计划,报政府研究批准,确定资金来源,向社会公开购买服务项目的内容、标准、要求等,通过政府采购确定承接主体。”周之勇说,《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后,将及时挂在市财政局官网(WWW.JNCZ.GOV.CN/)上,各购买主体也会将审核确定的购买服务项目需求挂在各自门户网站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