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陵川县重新修订完善的《陵川县2014-2015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出台。其中,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标准降低为30万元。 \r\n 据悉,与原目录相比,新目录具有四大明显变化。一是申报采购计划标准与市局接轨,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政府采购目录以内的服务、货物和工程申报采购计划标准由原来0.3万元提高到0.8万元。二是公开招标标准降低,货物、服务由原来目录的30万元降低为20万元,工程项目由50万元降低为30万元。三是采购实行定时集中计划申报,改变了原申请“流水式”申报模式,实行每月1-10日申报计划(特殊情况出外),有效地节约了公共资源和采购成本。四是清晰明确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纳入定点采购的品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