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日报记者张武明)日前,《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全省少先队工作的意见》出台,这是我省首次以省委名义下发少先队工作专门意见。该《意见》提出“探索通过财政补贴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组织与少先队联合开展课后活动”。 \r\n 《意见》提出,少先队活动要作为规定的必修活动课,小学一年级至初中二年级每周安排一课时。少先队活动课要纳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教研安排,各级教研机构要设立少先队教研员,各中小学要建立少先队活动教研组。省、市、县(市、区)、乡(镇)要设立少先队总辅导员岗位,并保持相对稳定。省、市、县(市、区)少先队总辅导员岗位设在同级团委。省、市少先队总辅导员按不低于同级团委中层副职的标准配备。乡(镇)少先队总辅导员可由中心校大队辅导员兼任。小学和初中设立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岗位,按学校校级副职或中层管理人员选拔配备和管理使用。 \r\n 在保障少先队工作和活动经费上,《意见》提出,各级财政要将少先队工作经费纳入预算予以保障。各中小学校在教育公用经费中,要按少先队员人均不低于30元标准保障少先队工作、活动和辅导员培训等经费。各级团委的活动经费要有一定比例用于少先队活动。 \r\n 针对新兴媒体对少年儿童的影响,《意见》提出,建设好一批少先队手机报、微博、微信等网络阵地。鼓励各级电视台、广播、网络、报纸等媒体与少先队组织合作,开设少年儿童频道和专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