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牛玉华)河北省廊坊市国税局结合政府采购工作实际,建立了绩效指标和考评机制。具体的考评办法以过程管理、强化执行为着力点,以工作落实、持续改进为落脚点,服务基层,服务大局,促进依法采购和科学管理。 \r\n \r\n 考评机制主要表现在四点:一是考评内容包括组织建设管理、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管理、采购程序管理、采购计划(预算)管理、采购执行管理、业务报表质量管理等;二是绩效考评指标按照可操作、可量化、可核定的原则设置,满分100分,并按照采购具体内容设定加减分项;三是考评按照自查自评与检查考评、定量考评与定性考评、计算机考评与人工考评、平时考评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采购管理人员对指标内容进行评分,并报单位绩效考评领导小组进行审核汇总;四是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达标、未达标三个等次。 \r\n \r\n 该局通过建立政府采购绩效指标和考评机制,根据考评结果内生动力、外树形象,实现了改进工作、加强管理、提高效能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