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张本松) 在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面,江苏省宿迁市采购范围不断扩大,政策引导逐步加强,综合效益初步显现。 \r\n \r\n 该市已经将信息平台建设、大病和新农合保险、环境监测与运营、汽车保险、汽车维修、会务服务、城市规划设计、环卫保洁、物业管理、绿化管养、公园管理、土地测绘与评估等一大批民生类、通用类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r\n \r\n 在政策引导方面,该市出台了《宿迁市市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各主管部门分类制定服务项目采购指导意见或监管考核实施意见,如《宿迁市大病保险暂行办法》、《宿迁市城市公园综合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等,操作机构编制服务项目采购示范文本,构建激励、约束和标准化机制,推进服务采购规范、良性发展。 \r\n \r\n 在执行方面,该市以公开招标为主要方式,择优选择服务供给主体,提升服务质量,通过市场化竞争,促进节支增效,2013年服务类项目采购节约财政资金3000余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