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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出台首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指导目录


 发布时间: 2017-05-22     

 日前从市财政局获悉,我市出台了《义乌市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第一批)》,该指导目录包括基本公共服务、社会事务服务、技术服务和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务等4个方面,具体分为15个小类49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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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目录显示,2014年要重点推进的项目共有10项,其中一所公办学校、一所幼儿园、一家养老机构、一家殡葬事业机构等4个项目将实行民营化运行,前两项的实施主体为教育局,后两项为民政局;将试点购买机动车辆年审检测线及机动车辆尾气检测点等技术性服务事项,实施主体分别为机动车检测中心和环保局;其他还包括职业培训、镇(街道)公共文化服务、群众性体育活动承办和指导员培训、会展筹备服务和会展业统计评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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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市财政局相关人士表示,此举是我市践行政府购买服务的破冰之举,能有效促进政府从“花钱养人”到“花钱买服务”的转变,同时能有效调动政府、社会和市场的积极性,优化政府和社会资源的合理化、科学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