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平邑政府采购监督内外并举
山东省平邑县财政局修订并出台《平邑县协议供货管理办法》、《平邑县县级预算单位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制度,要求采购单位建立内部责任制度和联络员工作制度,责任到人,加强内部监督。同时,县财政、纪检监察、审计、公证部门实行外部监督,通过强化动态监控,规范相关各方行为。(平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