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采购中心关于协议供货市场调查处理结果的通报 \r\n 依照《浙江省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实施办法(试行)》、《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及本期协议供货中招投标文件、合同的相关要求,结合三月份中关村价格监测报告,浙江省财政厅采监处、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对实行中关村监测的计算机、打印机、一体机、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投影仪、复印机七个品目进行了一次价格调查,并针对调查情况进行了相关的处理,现将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r\n (1)DELL打印机诚信分扣30分且取消该品牌的本期协议供货资格; \r\n (2)三星打印机、柯尼卡美能达复印机、NEC投影仪、索尼投影仪诚信分扣10分; \r\n (3)索尼NEX-5TL 数码相机、三菱GX-740投影仪,品牌诚信分扣20分且暂停上述型号三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