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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将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试点


 发布时间: 2017-05-22     

(甘肃)省政府日前专门研究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决定从今年开始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先行开展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扩大实施范围,研究制定指导性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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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是通行于国际社会的一种新型的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其具体做法是政府引入市场机制,把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与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社会组织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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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政府要求,要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有序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到“十二五”末,初步形成统一有效的购买服务平台和机制。到2020年,在全省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社会组织发育良好,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显着提高。购买范围包括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服务、行业管理与协调、技术服务、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等领域,购买程序包括编制购买计划、公示购买信息、确定购买方式、签订购买合同、组织购买实施等环节。购买服务资金将从购买主体部门既有预算中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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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财政厅负责同志表示,政府不再大包大揽,开始向社会和市场购买服务,既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的创造活力,形成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格局,又能让政府服务更多元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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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省政府《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即将发布。之后,相关的操作细则还将进一步完善。(记者白德斌)